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固废处理在线>资讯列表>绍兴:全民共建共享,持续擦亮“无废城市”金名片

绍兴:全民共建共享,持续擦亮“无废城市”金名片

2024年03月27日 10:14:33 人气: 16509 来源: 浙江生态环境
  近年来,绍兴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变废为益”殷殷嘱托,把“无废城市”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固废综合管理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全国首批“无废城市”试点成效综合考评位居全国前五。2023年,全国“无废城市”推进会上,危险废物“点对点”工作得到领导肯定;受邀在服贸会绿色发展论坛上推介“无废城市”建设经验;9个案例入选巴塞尔公约全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
 
  聚焦全要素保障
 
  “无废”体系构建更加完善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新增市体育局、团市委、妇联等单位,部门协同更趋完善。连续四年出台地方和市级部门工作方案、考核任务书,工作职责持续压实,保持“无废专班”实体化运行力度不减。建立以本地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专家和企业技术人员79人组成的“无废城市”本地专家团队,为技术攻坚、经验推广、制度创新等提供智力支持。
 
  聚焦全生命周期
 
  “无废”产业发展更趋健康
 
  以全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为契机,着眼“前端绿色制造、中端静脉循环、终端无害处置”全产业链,以无废印染、绿色建材、装配建筑、绿色电力和新能源汽车、氢能及燃料电池等绿色低碳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打造“无废城市”全产业链,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连续两季度获得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5星评价。绍兴市和越城区、上虞区、新昌县荣获首批“浙江制造”天工鼎,制造业高质量综合评价提升位次和提升幅度全省第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县域全覆盖,3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名单,数量排名全省第一。废弃泥浆稳定土产品取得浙江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从2022年的81.21%上升到2023年的95.72%。
 
  聚焦全方位服务
 
  “无废”政策驱动更加有力
 
  出台全省首个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扶持激励政策,梳理形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四张清单”,危险废物填埋占比从2021年的32.3%降低到23.96%。先行先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政策,累计利用危废21.53万吨,合计节约企业成本1.96亿元。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抵押贷款、跨区域集聚提升专项基金、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多种机制,多维度为“无废”项目提供要素保障。配套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贮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选取印染和机加工产业,高标准完成小微源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聚焦全系统集成
 
  数智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作用,集成整合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系统,建立健全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固废整体智治新模式,实现风险“云监管”、执法“云指导”、多元“云服务”有机统一。建设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V2.0版本)。全市955辆清运车辆安装AI视频监控,切实解决生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2023年,全市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从2022年的11.41%提升至23.41%,提升幅度达到105.17%。
 
  聚焦全社会联动
 
  全域无废愿景纵深推进
 
  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探索设立“绿色生活基金”,建立健全“绿币兑换”长效机制,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现场+线上方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满意度“六进”(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农村、进机关)宣传活动和“无废理念”实践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已累计建成“无废细胞”1909个,包括30个“无废乡镇”、114个“无废乡村(社区)”。制定《“无废小区”建设评估细则》,扩展建设覆盖面;编制完成《无废工厂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标准化试点获评省级优秀。
 
  来源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
 
  编辑 | 王雯 杨婷玉
 
  原标题:绍兴:全民共建共享,持续擦亮“无废城市”金名片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推荐

更多